当前位置:金属标牌制作资讯购买、使用假证件假公章?你摊上事了!
购买、使用假证件假公章?你摊上事了!
2022-08-25

亮剑“2020”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,河间市公安局结合公安部对印章刻制业打击整治“假印章、假公文、假证件”违法犯罪活动的部署要求,以清理整治、集中打击为手段,深入开展打击“三假”工作,查处购买假证违法行为多起。

老话说的好

真的假不了,假的真不了

有的人就是不信这个邪

非要跟蜀黍过一下招

结果......

1

2020年7月31日,瀛州派出所打击“三假”又添新战果,依法查处崔某微购买伪造户口页,李某明购买伪造机动车驾驶证,现2人均已被依法裁决行政拘留五日。

2

2020年8月10日,瀛州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翟某旋购买伪造证件,依法裁决行政拘留五日。

3

2020年8月11日,束城派出所行政拘留买卖伪造证件的刘某光。

4

2020年8月13日,瀛州派出所发现刘某禄购买伪造证件,依法裁决行政拘留五日。

5

2020年8月14日,束城派出所将买卖伪造证件的赵某送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。

6

2020年8月17日,瀛州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兴村乡某餐具厂主任尹某行,为达到验厂标准,伙同验厂咨询师张某歌,在网络上购买伪造红十字会救护员证书,现2人均已被依法裁决行政拘留五日。

制贩假证固然违法,购买或使用假证则无伤大雅——这是不少人的误解。有的市民一时糊涂买了假证,结果付出了沉重的代价。

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,买卖或者使用伪造、变造的国家机关、人民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公文、证件、证明文件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
购买和使用假证件、假印章、假公文等物品资料同样违法。广大市民朋友千万不要触碰假证件、假印章、假公文,以免后悔莫及!